解:在第二次相遇中,假设走满5小时,甲走到了C点,乙则走到了F点,FC=4×5=20(千米)FD=FC-DC=20-10=10(千米)所以乙提速4千米/时后,甲、乙速度比为DC:DF=10:10=1:1即原来甲比乙快4千米所以甲的速度是4÷(11-7)×11=4÷4×11=11(千米/小时)答:甲原来的速度每小时行11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