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国家发布2002年强制性实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中规定:I 类民用建筑工程规定的室内空气中氨浓度的限量值为≤ 0.2毫克/立方米. 国家2003年3月1日实施《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室内空气中氨浓度的限量值均为:≤ 0.2毫克/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