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在一起生活财产怎么分配

2025-12-15 09: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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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后还在一起生活,则两人是同居关系,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来处理,双方平分。
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4、给予补偿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如下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
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双方共同劳动互相扶助而积累的财产,所在应当公平合理的进行分割,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