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性行为,这早已是现代社会司空见惯的事,很多年轻人都是如此,甚至学佛青年也难以避免!但是,一时放纵,后患无穷;据研究统计:婚前有性行为的夫妻,离婚率大大高于守贞夫妻。这倒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始乱终弃。”
观看每天的社会新闻,因为第三者、外遇问题导致自伤伤人、身败名裂的事件层出不穷。近年标榜一晌贪欢的“一夜qing”、“一夜性”等看似你qing我愿,但这种道德伦理逐渐模糊的两性关系,也正快速侵蚀着现代男女对性爱、婚姻的价值观。
婚前性行为不管出自何因,都会导致多方面严重后果,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种种不幸,所以在大多数民族和国家中,婚前性行为是不为社会舆论、宗教、伦理观念和法律所允许的。避免婚前性行为,不仅是法律和道德的要求,也是青年日后建立稳固家庭,使婚姻美满幸福的需要。
婚前性关系的危害及后果:
(1)、婚前性关系容易使男女两人在结婚前分手。有些女孩为了怕失去心爱的男孩才勉强献出自己的肉体,结果常常适得其反。
(2)、许多男人不愿娶一个跟别人发生过性关系的女孩。尽管不少男人平时作风开放,但是到了结婚的时候,他们却不肯要一个“旧货”。
(3)、有婚前性行为的女孩,婚后的性生活常常比较不满意。婚前没有性经验的女性,婚后生活相对比较美满。理由之一,是有婚前性行为的妻子常会比较过去,因美化往事而生烦恼。总之,婚前性关系次数越多,婚后的生活越不快乐。
(4)、发生婚前性关系的女孩,离婚率较高。婚姻生活不快乐,是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5)、在婚前发生过性行为的女孩,婚后容易对丈夫不忠实,容易发生婚姻外性关系。据统计,她们红杏出墙的机会,是婚前没有性经验的妻子的两倍。
(6)、在婚前发生性关系,可能会使少女嫁给不合适的人。“性能够使你盲目”——某些少女也许相信她已找到真正的爱,事实上使她和男友结合在一起的力量,是性而不是爱。
(7)、婚前性行为如果使女人意外地怀孕,假若多次人工流产,有可能使子宫穿孔破裂,引起大出血,危及生命。而因婚前性行为而感染上的性病,有可能会传染给配偶或子女。
另外,婚前性关系对未来婚姻也有影响:它破坏了婚姻的神圣性,使洞房花烛夜形同虚设,新婚大喜失去应有的甜蜜。同时,一旦失去童贞,会在心灵上留下鲜明的印象,因而在与配偶拿来与从前的性伙伴作比较,难以与自己选择的终生伴侣建立亲密关系。
婚前性行为对社会的影响:由于婚前性行为没有法律保证,使某些别有用心的人认为有机可乘,如有的女性以性关系诈骗对方钱财,男方人财两空产生报复杀人念头;或女方失去贞操后,采取报复手段伤害对方;还有女方轻易委身于人后,欲作新的选择,遭到男方的纠缠、威胁等等。
记住,就是将来的老公凑活着接受同居过的人,也有底线,那就是,婚前两性关系,意味着——堕胎。房子里住过人,可以当二手房交易。要是房子里死过人呢?再交易的人怎么想?
婚前性行为产生的主观因素有如下几种:
①恋爱中双方过于亲昵无法抑制性的冲动
②恋爱期间一方恐怕另一方变心,有意造成性关系的事实以便达到与另一方结婚之目的
③青少年出于好奇心和性体验心理
④要求结婚但不符合法定条件便先同居而后登记
婚前性行为产生的主要社会原因有如下几种:
①人性的解放、婚姻观念的改变、避孕用品的发展使社会对婚前性行为较前宽容多了,青少年男女对于性关系发生的担心和顾虑大大减少
②大众文化传播媒介过多渲染情爱,对青少年的性刺激大为增强
③性成熟期提前、性欲望的实现与婚龄到来之间有一个较长的等待期,使性生活提前成为可能
④社会的都市化,家庭在青少年进入社会的过程中的重要性下降了
⑤性价值、性道德教育远远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对性行为的监督弱化了
反对婚前性行为的人群认为,婚前性行为破坏了传统道德使婚姻家庭关系的基石受到破坏。具体有以下几种观点:
受害者
婚前性行为的发起者大多数是男性而直接的受害者却是女性。有婚前性行为的女性不仅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且受到男性精神上的打击。当男方知晓女方有这类问题时恋爱关系常被立即中止或使婚姻关系严重恶化。这是很多年轻男女反对婚前性行为的主要理论。
影响了人际关系
在性行为上的松弛往往造成对婚姻采取轻率态度,一些婚姻关系被“露水夫妻”所代替,即使结婚以后也会隐藏危机。如有的因有婚前性行为,婚后夫妻间互相猜疑怀疑对方另有外遇;也有的婚前有性行为,婚后恶习不改另求新欢造成家庭的破裂。
造成女方心理上的压力
女方常感受到各种压力和指责产生自卑心理,如果与婚前发生性行为的男子结婚,可随着时间的流逝女方的心理会逐渐平静;如果怀孕以后又被抛弃,对她的一生则可产生重大影响心里留下一片永远抹不去的阴云和创伤,她可能对男性产生敌意选择独身主义;或者改变自己的道德观价值观而“破罐子破摔”;或者以自杀逃避现实;或者仓促与他人结婚以遮丑。
给生育带来问题
有的因为多次流产造成终身不育,即使今后生育也易于发生产科并发症。一些因为婚前性行为造成非婚所生子女受到社会歧视也给社会带来沉重的包袱。但这是不使用避孕措施所带来的结果,和婚前性行为无直接关系。
不能协调性关系
许多事实证明,婚前同居者并未在家庭生活中显示出优越性。婚前同居往往只有性关系没有经济和其他方面的关系,因此这种关系并不稳定,同时也会出现另一个极端的变化。原来恋爱双方相互平等自由选择的关系被婚前性关系所破坏,男方认为女方再也离不开自己故对其态度随便任意支配。相反女方则因委身于对方害怕或担心男方变心,故对其一再迁就容忍即使男方有较大缺点也不得不将就成婚,有些人更是因怀孕而完婚,并非出于两人的真正爱情婚后难免不发生悲剧。
婚前性行为不经过身体检查很容易传染疾病殃及双方及下一代的健康。
不能受到法律保护给有些坏人以恋爱为名而行玩弄女性之实以可乘之机。
什么怎么办,又没人强迫你一定要婚前,当然如果你另一半有这要求就另论